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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腾龙高空作业有限公司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法律对高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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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bai建筑物或其他设du施以及建筑物上的zhi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dao、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应当承担民 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高空作业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